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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月二十四日,有新闻媒体在社交平台上发了一条消息,说林志玲已经向“极限挑战”节目组投诉,这引起网友关注。
2017年林志玲应邀前去三亚录制了2期“极限挑战”,她在节目组的每一项工作中互相配合,没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。
根据合约规定,节目组应在规定时间内清点明星的公告费。当时林志玲录制2期综艺节目的费用是四百万,但是她却一直没收到这笔钱。
据悉,上海东方卫视“极限挑战”节目组的经费是在经元纯公司审核后才下达的。
林志玲个人工作室早就开出了4百万的税票,而且上海东方卫视一名员工也向“极限挑战林志玲补充合同支付通知”的邮件发送了一封邮件。整个过程都是按照合同的步骤进行的,但却停留在最后一步。
元纯承认上述电邮是真实有效的,换言之,他们确实收到了此电邮。但是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并未收到上海东方卫视盖章的通知,因此无法向林志玲支付4百万的通告费。
因为一直没有取得应有的劳动报酬,林志玲和节目组、元纯公司闹到法庭。
不久前,该案的二审检察院提出抗诉,元纯公司的控告被人民法院驳回,她们应向林志玲支付四百万元的通告费。
网友知道这条消息后,纷纷感叹林志玲登场一次,录像录制了2期综艺节目就能赚到400万,大牌明星的薪酬真是难以想象。
46岁的林志玲曾在《赤壁》《101次求婚》等电影中出演,凭借甜美靓丽的容貌和极佳的身材爆红,成为许多人的女神。
近几年,她虽然演戏不多,但每次录完一档综艺节目,反应还是相当不错,可见《志玲亲姐姐》仍有很高的人气值。
在拍摄了三部影片的同时,林志玲还和黄渤、孙红雷、黄磊等人合作拍摄了三部《极限挑战》的影片。
2016年,《极限挑战》第三季她再次出人意料的出人意料的亮相,在水上进行了多种难度的挑战,主要表演也十分精彩。
林志玲的加盟代理让综艺节目有“画龙点睛”的功效,毕竟《极限挑战》中极少出现女神级人物。
以明星为主,人气值高,让综艺节目获得较好的收视率和认同度。
“极限挑战”托欠林志玲通风报信的个人行为确实有些不妥,但这样的情况在演艺界也很常见。
例如毛晓彤曾经演过一部戏,被制片方托欠1250万名演员的片酬,她至今还没拿到这笔钱。
马伊琍曾出文控告某出品公司,还劝告大伙儿全部合同需要自己核实,不必听信所有人。
林志玲算得上比较顺利的讨薪事例,但这个争议案也不断4年。
巨星依旧是这么回事,一般人在被托欠工资后,讨薪之路只能更加艰难。期望整个公司能按时按量按时付给员工应该有的报酬,也祝福林志玲今后工作发展趋势更加成功!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就在这里了,没有关注我的朋友们记得关注我啊,以防错过我发布的新内容哦,点赞激励一下也是很好的。赞9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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